刊名: 基础教育课程
主办: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
周期: 月刊
出版地:北京市
语种: 中文;
开本: 大16开
ISSN: 1672-6715
CN: 11-5187/G
邮发代号: 80-447
投稿邮箱:jcjykczz@163.com
历史沿革:
现用刊名:基础教育课程
曾用刊名: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
创刊时间:1993
基层文物宣传工作探析
【作者】 张玉静
【机构】 山东省邹平县文物管理所
【摘要】【关键词】
【正文】 摘 要:文物宣传工作是文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开展深入、多种形式的宣传,让社会各界了解文物,支持文物工作,对传承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有重要作用。本文作者尝试从文物宣传的实践探析文物宣传的重要作用,以期唤起全社会共同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,守望我们的精神家园。
关键词:基层;文物;宣传;探析
一、文物宣传的重要性
文物宣传是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它承载着让世人了解文物,保护文物,传承中华文明核心价值的重任。宣传和保护文物,是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、联结民族情感的纽带,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、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。
党的十八大提出,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,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对新时期加强文化遗产宣传、普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:“让收藏在博物馆的文物、陈列在广阔天地上的遗产,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”的重要指示,是文物部门应该肩负的历史责任,是建设社会文化强国应尽的义务。
众所周知,人民群众是我国文化遗产的创造者、传承者、保护者和受益者。但在我国现阶段,广大公众的文化遗产知识比较贫乏,文物法制、文物常识和文物保护意识有待普及提高。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,文物保护、普查、利用、征集等一系列工作的完成,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和依赖于宣传这一手段来实现的。
二、文物宣传的内容
根据我县文物工作的形势,文物宣传的内容主要是:文物保护法律法规,重点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、《滨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》;文物保护工作方针: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,加强管理”;文物保护知识,主要是什么是文物,文物的价值,文物的作用,怎样保护文物;县内文物概况、历史名人、考古发现;文物普查、文物保护等工作。
三、文物宣传形式
1、编纂出版文物书籍,提高宣传水平
邹平县历史悠久,文化资源丰富,勤劳、勇敢、睿智的劳动人民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和辉煌的现代文明。
邹平历届领导重视文物宣传,深入挖掘和研究邹平历史文化潜力,打造邹平文化品牌,促进了邹平经济社会,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多年来,投入大量的人力、财力加大文物的研究力度,先后组织撰写了《邹平文化志》、《邹平区域文化通览》、《邹平历史文化丛书》、《邹平通史》、《邹平文史资料》,编写了《邹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汇编》(内部资料),对邹平的历史、文物做了深入探讨。对邹平历史文化名人“尚书再造”的伏生、齐国廉士陈仲子、史学家马骕、成瓘、北宋名相范仲淹、中国最后大儒梁漱溟作了专题研究,编辑出版了多种资料、书籍。这些史料的面世,使人们对邹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,激发起人们热爱自己的家乡,愿为建设现代化邹平、贡献自己力量的热情。
2、贴近实际宣传,发挥社会效益
如何提高机关、企业和群众保护文物意识,这是文物宣传的主要目的,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,我们多方努力,积极开展了各项活动。
(1)在每年的“国际博物馆日”和“文化遗产日”,我们都举办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。县府和文化局领导带领我们到集市、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、文化袋、文化帽,面对面讲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办法、意义,号召他们积极保护文物,与各种破坏文物的违法形为做斗争。开展文物宣传“六进”活动,举办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讲座。这种贴进群众的宣传,使广大人民群众近距离地接受了文物保护的教育,进一步提高了他们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。
(2)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,邹平面积有1252平方公里,南北跨度大,仅靠文管所几个人宣传是远远不够的,为了使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人人皆知,我们通过邹平电视台、《今日邹平报》、《邹平文博网》宣传文物中心工作和文物知识;编写《邹平文博简报》,呈送县领导、县直有关部门和镇(办)向文化站长、文物保护员和文物点所在的村委班子成员发放;鼓励文管所工作人员撰写文物保护文章(文物保护心得体会),在各类刊物发表(已发表十余篇)有针对性地宣传了文物工作,促进了全县文物工作的开展。
3、公布各级文保单位,展示文物保护成果
建国以来,我县先后公布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,建全了各级文保单位“四有”档案,提升了文物保护级别,宣传了邹平文物保护状况。根据全县基本建设形势,以文物管理所文件形式,印发《在基本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》,向各镇办、有关企业传达,引起了有关单位重视,表示积极配合文物管理部门,做好文物点的保护。
4、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宣传
自上世纪80年代末,盗墓贼多次窥视我县一古墓,并试图盗窃,引起文物部门的警觉。我们多次赶到现场察看,向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宣传保护文物的重要性,组织他们保护文物。村委和群众积极配合,发现有盗挖迹象,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,我们联合公安民警日夜蹲守,在一雨天将正在作案的盗墓分子抓获,保护了古墓的安全。我们将这一案件的侦破情况,在报纸和文博网上公布,教育了群众,震慑了文物犯罪。
深入持久的文物宣传,营造了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,使各级领导和群众加深了对文物工作的理解和对保护、利用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,从而形成了热爱文物、关心文物、保护文物的新局面。县政府实施了文物保护“五纳入”工作;文物执法列入县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;各项重点工程启动前先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;文物中心工作(文物普查,乡村工程等)列入县年度考核内容,我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。
参考文献:
①《中国文物报》2011年12月2日第三版《试论文物的价值》。
②《中国文物报》2014年4月24日第二版《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》。
③《文物工作》2008年第八期,《浅谈文物宣传工作的开展》。
关键词:基层;文物;宣传;探析
一、文物宣传的重要性
文物宣传是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它承载着让世人了解文物,保护文物,传承中华文明核心价值的重任。宣传和保护文物,是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、联结民族情感的纽带,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、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。
党的十八大提出,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,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对新时期加强文化遗产宣传、普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:“让收藏在博物馆的文物、陈列在广阔天地上的遗产,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”的重要指示,是文物部门应该肩负的历史责任,是建设社会文化强国应尽的义务。
众所周知,人民群众是我国文化遗产的创造者、传承者、保护者和受益者。但在我国现阶段,广大公众的文化遗产知识比较贫乏,文物法制、文物常识和文物保护意识有待普及提高。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,文物保护、普查、利用、征集等一系列工作的完成,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和依赖于宣传这一手段来实现的。
二、文物宣传的内容
根据我县文物工作的形势,文物宣传的内容主要是:文物保护法律法规,重点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、《滨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》;文物保护工作方针: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,合理利用,加强管理”;文物保护知识,主要是什么是文物,文物的价值,文物的作用,怎样保护文物;县内文物概况、历史名人、考古发现;文物普查、文物保护等工作。
三、文物宣传形式
1、编纂出版文物书籍,提高宣传水平
邹平县历史悠久,文化资源丰富,勤劳、勇敢、睿智的劳动人民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和辉煌的现代文明。
邹平历届领导重视文物宣传,深入挖掘和研究邹平历史文化潜力,打造邹平文化品牌,促进了邹平经济社会,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多年来,投入大量的人力、财力加大文物的研究力度,先后组织撰写了《邹平文化志》、《邹平区域文化通览》、《邹平历史文化丛书》、《邹平通史》、《邹平文史资料》,编写了《邹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汇编》(内部资料),对邹平的历史、文物做了深入探讨。对邹平历史文化名人“尚书再造”的伏生、齐国廉士陈仲子、史学家马骕、成瓘、北宋名相范仲淹、中国最后大儒梁漱溟作了专题研究,编辑出版了多种资料、书籍。这些史料的面世,使人们对邹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,激发起人们热爱自己的家乡,愿为建设现代化邹平、贡献自己力量的热情。
2、贴近实际宣传,发挥社会效益
如何提高机关、企业和群众保护文物意识,这是文物宣传的主要目的,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,我们多方努力,积极开展了各项活动。
(1)在每年的“国际博物馆日”和“文化遗产日”,我们都举办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。县府和文化局领导带领我们到集市、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、文化袋、文化帽,面对面讲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办法、意义,号召他们积极保护文物,与各种破坏文物的违法形为做斗争。开展文物宣传“六进”活动,举办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讲座。这种贴进群众的宣传,使广大人民群众近距离地接受了文物保护的教育,进一步提高了他们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。
(2)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,邹平面积有1252平方公里,南北跨度大,仅靠文管所几个人宣传是远远不够的,为了使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人人皆知,我们通过邹平电视台、《今日邹平报》、《邹平文博网》宣传文物中心工作和文物知识;编写《邹平文博简报》,呈送县领导、县直有关部门和镇(办)向文化站长、文物保护员和文物点所在的村委班子成员发放;鼓励文管所工作人员撰写文物保护文章(文物保护心得体会),在各类刊物发表(已发表十余篇)有针对性地宣传了文物工作,促进了全县文物工作的开展。
3、公布各级文保单位,展示文物保护成果
建国以来,我县先后公布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,建全了各级文保单位“四有”档案,提升了文物保护级别,宣传了邹平文物保护状况。根据全县基本建设形势,以文物管理所文件形式,印发《在基本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意见》,向各镇办、有关企业传达,引起了有关单位重视,表示积极配合文物管理部门,做好文物点的保护。
4、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宣传
自上世纪80年代末,盗墓贼多次窥视我县一古墓,并试图盗窃,引起文物部门的警觉。我们多次赶到现场察看,向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宣传保护文物的重要性,组织他们保护文物。村委和群众积极配合,发现有盗挖迹象,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,我们联合公安民警日夜蹲守,在一雨天将正在作案的盗墓分子抓获,保护了古墓的安全。我们将这一案件的侦破情况,在报纸和文博网上公布,教育了群众,震慑了文物犯罪。
深入持久的文物宣传,营造了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,使各级领导和群众加深了对文物工作的理解和对保护、利用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,从而形成了热爱文物、关心文物、保护文物的新局面。县政府实施了文物保护“五纳入”工作;文物执法列入县行政执法的组成部分;各项重点工程启动前先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;文物中心工作(文物普查,乡村工程等)列入县年度考核内容,我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。
参考文献:
①《中国文物报》2011年12月2日第三版《试论文物的价值》。
②《中国文物报》2014年4月24日第二版《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》。
③《文物工作》2008年第八期,《浅谈文物宣传工作的开展》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