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名: 基础教育课程
主办: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
周期: 月刊
出版地:北京市
语种: 中文;
开本: 大16开
ISSN: 1672-6715
CN: 11-5187/G
邮发代号: 80-447
投稿邮箱:jcjykczz@163.com
历史沿革:
现用刊名:基础教育课程
曾用刊名: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
创刊时间:1993
教师的“德”与“美”
【作者】 王淑华 郭永红
【机构】 山东省龙口市七甲镇七甲学校
【摘要】【关键词】
【正文】 当代教师职业道德包含以德性为核心的多项内容,多强调“德”及其内涵,实际上,师德具有鲜明的美学特征,“以美启德”是教师提高自身师德修养和理论素养的重要方面之一。
一、现代教育中德与美的结合
1.教师的善与美。教师的善是指“对受教育者合理的共同利益的谋求、对教师责任与义务之毫不推卸的遵循、对受教育者人格尊重和对受教育者发展负有高度责任的认同”。教师的善体现了人的自由创造本质在生命活动中的升华,它包含着强烈的人格美和社会美。
第一,教师的职业道德与人格美、社会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三条指出:“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,承担教书育人,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。教师应当遵从于人民的教育事业。”一名合格的教师必定会对教育事业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,视教育为毕生追求的理想,以高度的敬业精神献身于教育事业。从个人的角度来说,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则是人格美;而如果上升到人类建立在共同文化价值体系上的情感认同,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是社会美。
人格美,是指一个人内心世界的美,“表现在品德、情操等素质方面。品德,体现着一个人的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。一个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,对于真与假、善与恶、美与丑有所判断,形成关于真、善、美的价值观念,进而对于真、善、美有所追求。这种追求,作为一种比较稳定的有系统的习惯情绪,便是情操的表现。高尚的品德和情操,在人的言行中表现出来,就是一个人的人格美。”由此可见,人格美本身就与道德密切相关。教师职业道德由教师职业理想、教师职业责任、教师职业态度、教师职业纪律、教师职业技能、教师职业良心、教师职业公正、教师职业荣誉八个部分构成。在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中,人格美也始终贯穿其中。
按照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,教师的言行举止应当符合社会发展方向,体现人类进步的理想和愿望;应当充分显示教师作为人的自由、自觉和创造本性,实现教师作为人的价值;应当帮助学生及他人寻找人生价值与人生意义,学会选择人生道路。以上这些又都是社会美的表现。
第二,崇高的师德与美学的崇高。教师是一种极为普通的职业,但又是一种崇高的职业,这是因为“教师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,它来自于教师对教育劳动崇高社会意义的认识,对学生、对祖国和人民教育事业的赤诚之心,来自于接受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自我道德觉悟的提高”。所以,教师职业的崇高来源于其“树人”的本质,这里的崇高具有强烈的社会意义。崇高是人的精神与力量的动态展示。相应的,师德的崇高也表现出了这一对抗与提升的过程,那些在大地震中奋不顾身地护住学生的教师们,用感性形式的毁灭换来无数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;那些兢兢业业地在三尺讲台上默默耕耘的教师们,用一生的时间表现了坚持的崇高;那些甘守清贫的教师们,正在同社会的畸形审美观进行激烈的斗争,其最终结果是精神的升华和飞跃。
2.德育与美育。崇高的师德是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重要保障。从语言学的角度看,德育和美育是教育的两个方面,即我们常说的“德智体美劳”五育中的两种。但实际上,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,教育的每一种形式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。自古以来,德育和美育就有着密切的联系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分析说:“夫乐不过以听耳,而美不过以观目。若听乐而震,观目而眩,患莫甚焉。夫耳目,心之枢机也,故必听和而视正。听和则聪,视正则明。聪则言听,明则德昭。听言昭德,则能思虑纯固。以言德于民,民歆而德之,则归心焉。”这说明,通过人体的主要审美器官眼和耳,人们可以对外界事物进行审美感知,并且感知的内容对人本身有美育作用。因此,在审美对象的选择上必须考虑德育因素,这样才能使人明辨善恶,振奋精神,归心向善。此外,古希腊、古罗马的“净化说”“寓教于乐说”等美育原则也是与德育紧密联系的。
二、师德之美的具体表现
1.身教之美。“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”,教师的以身作则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,对学生良好品性的形成有重要作用。以下是一则著名的表现师德的事例:一位北大的新生因为要去办入学手续,让一位看上去像校工的“老师傅”替他看包。在他一个小时办完手续回来时,那位老师傅仍然很尽职地守在原地。在后来的开学典礼上,他惊讶地发现,那位看包师傅竟然是北大副校长、学界泰斗季羡林先生。季羡林先生崇高的师德的确让人感动,而受他帮助的那位新生也必定能够受益终生。
身教之美包含人的外在美和内在美,外在美又包含仪表美、体态美、外在行为美,而内在美则主要表现为主体的人格美。在对教师的审美评价中,气质、风度、性格、知识、修养等方面的审美价值较为重要。虽然它们多是人的内在美,但却能够外化为人的行为举止,体现为外在美。人格是指人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性格、气质、能力、作风的总和,或者是指行为人在社会活动中具有的行使公民权利责任义务的资格。人格美历来都是生命的最高价值,也是人类所展现的强大的道德力量,体现着个体道德修养的完美程度。
在教育战线上,无数教师忘我奉献,无私耕耘,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生命的理想境界,在这一过程中甚至有许多教师的自由精神超越了生与死的世俗考量。在不同的话语语境中,典范的人格精神都具有原创性的生命魅力,可以产生强大的感召力,成为时代精神的象征。
2.言传之美。教师的言语表达是一种能力,更是一门艺术,优秀的教师能够将高尚的师德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语言之中。例如,一位姓缪的教师刚开始给一个新班授课,自我介绍后就听到学生中有人“喵”的一声引起全班哄堂大笑,缪老师并没有生气,接着说:“我还没有讲课呢,你们就夸我讲得妙,那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,希望你们能一直夸我妙。”这样就巧妙地缓和了尴尬的气氛。
言传之美包括教师语言的内容美,既要有深刻的思想,又要富于哲理,体现崇高的师德;还包括教师语言的形式美,即要有良好的语言形式,遣词造句准确生动。教师的言传之美还要注意使用教育言语的原则:正面教育,爱护学生;实事求是,平等民主;结合实际,因人施教;审时度势,择机而行;找准症结,晓之以理。言传之美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赞美学生和赏识学生。“在德育中对‘美’的关注与推崇是苏霍姆林斯基德育思想的鲜明特色,同时也更加丰富地体现了他的赏识教育的思想。他认为每一位学生都是美的,在他们精神世界中都有美好的愿望与追求。只要通过教师的发掘与赏识,使学生能感受到自身和身边的美——首先是人性的、心灵的,还有科学的、自然的、人群的、自身的、家庭的、社会的……学生就会更加理解美、珍爱美,最终能创造美,从而构建美满人生,创造美好的道德世界。”
综上所述,教师的职业道德始终体现着对美的追求,并且美育的实施和教师对美的探索也是德育的方式和目标。当代教师应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实践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的训导,并将审美意识融入师德之中,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。
一、现代教育中德与美的结合
1.教师的善与美。教师的善是指“对受教育者合理的共同利益的谋求、对教师责任与义务之毫不推卸的遵循、对受教育者人格尊重和对受教育者发展负有高度责任的认同”。教师的善体现了人的自由创造本质在生命活动中的升华,它包含着强烈的人格美和社会美。
第一,教师的职业道德与人格美、社会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三条指出:“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,承担教书育人,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。教师应当遵从于人民的教育事业。”一名合格的教师必定会对教育事业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,视教育为毕生追求的理想,以高度的敬业精神献身于教育事业。从个人的角度来说,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则是人格美;而如果上升到人类建立在共同文化价值体系上的情感认同,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是社会美。
人格美,是指一个人内心世界的美,“表现在品德、情操等素质方面。品德,体现着一个人的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。一个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,对于真与假、善与恶、美与丑有所判断,形成关于真、善、美的价值观念,进而对于真、善、美有所追求。这种追求,作为一种比较稳定的有系统的习惯情绪,便是情操的表现。高尚的品德和情操,在人的言行中表现出来,就是一个人的人格美。”由此可见,人格美本身就与道德密切相关。教师职业道德由教师职业理想、教师职业责任、教师职业态度、教师职业纪律、教师职业技能、教师职业良心、教师职业公正、教师职业荣誉八个部分构成。在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中,人格美也始终贯穿其中。
按照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,教师的言行举止应当符合社会发展方向,体现人类进步的理想和愿望;应当充分显示教师作为人的自由、自觉和创造本性,实现教师作为人的价值;应当帮助学生及他人寻找人生价值与人生意义,学会选择人生道路。以上这些又都是社会美的表现。
第二,崇高的师德与美学的崇高。教师是一种极为普通的职业,但又是一种崇高的职业,这是因为“教师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不是自发产生的,它来自于教师对教育劳动崇高社会意义的认识,对学生、对祖国和人民教育事业的赤诚之心,来自于接受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自我道德觉悟的提高”。所以,教师职业的崇高来源于其“树人”的本质,这里的崇高具有强烈的社会意义。崇高是人的精神与力量的动态展示。相应的,师德的崇高也表现出了这一对抗与提升的过程,那些在大地震中奋不顾身地护住学生的教师们,用感性形式的毁灭换来无数人的精神境界的提升;那些兢兢业业地在三尺讲台上默默耕耘的教师们,用一生的时间表现了坚持的崇高;那些甘守清贫的教师们,正在同社会的畸形审美观进行激烈的斗争,其最终结果是精神的升华和飞跃。
2.德育与美育。崇高的师德是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重要保障。从语言学的角度看,德育和美育是教育的两个方面,即我们常说的“德智体美劳”五育中的两种。但实际上,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,教育的每一种形式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。自古以来,德育和美育就有着密切的联系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分析说:“夫乐不过以听耳,而美不过以观目。若听乐而震,观目而眩,患莫甚焉。夫耳目,心之枢机也,故必听和而视正。听和则聪,视正则明。聪则言听,明则德昭。听言昭德,则能思虑纯固。以言德于民,民歆而德之,则归心焉。”这说明,通过人体的主要审美器官眼和耳,人们可以对外界事物进行审美感知,并且感知的内容对人本身有美育作用。因此,在审美对象的选择上必须考虑德育因素,这样才能使人明辨善恶,振奋精神,归心向善。此外,古希腊、古罗马的“净化说”“寓教于乐说”等美育原则也是与德育紧密联系的。
二、师德之美的具体表现
1.身教之美。“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”,教师的以身作则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,对学生良好品性的形成有重要作用。以下是一则著名的表现师德的事例:一位北大的新生因为要去办入学手续,让一位看上去像校工的“老师傅”替他看包。在他一个小时办完手续回来时,那位老师傅仍然很尽职地守在原地。在后来的开学典礼上,他惊讶地发现,那位看包师傅竟然是北大副校长、学界泰斗季羡林先生。季羡林先生崇高的师德的确让人感动,而受他帮助的那位新生也必定能够受益终生。
身教之美包含人的外在美和内在美,外在美又包含仪表美、体态美、外在行为美,而内在美则主要表现为主体的人格美。在对教师的审美评价中,气质、风度、性格、知识、修养等方面的审美价值较为重要。虽然它们多是人的内在美,但却能够外化为人的行为举止,体现为外在美。人格是指人在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性格、气质、能力、作风的总和,或者是指行为人在社会活动中具有的行使公民权利责任义务的资格。人格美历来都是生命的最高价值,也是人类所展现的强大的道德力量,体现着个体道德修养的完美程度。
在教育战线上,无数教师忘我奉献,无私耕耘,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生命的理想境界,在这一过程中甚至有许多教师的自由精神超越了生与死的世俗考量。在不同的话语语境中,典范的人格精神都具有原创性的生命魅力,可以产生强大的感召力,成为时代精神的象征。
2.言传之美。教师的言语表达是一种能力,更是一门艺术,优秀的教师能够将高尚的师德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语言之中。例如,一位姓缪的教师刚开始给一个新班授课,自我介绍后就听到学生中有人“喵”的一声引起全班哄堂大笑,缪老师并没有生气,接着说:“我还没有讲课呢,你们就夸我讲得妙,那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,希望你们能一直夸我妙。”这样就巧妙地缓和了尴尬的气氛。
言传之美包括教师语言的内容美,既要有深刻的思想,又要富于哲理,体现崇高的师德;还包括教师语言的形式美,即要有良好的语言形式,遣词造句准确生动。教师的言传之美还要注意使用教育言语的原则:正面教育,爱护学生;实事求是,平等民主;结合实际,因人施教;审时度势,择机而行;找准症结,晓之以理。言传之美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赞美学生和赏识学生。“在德育中对‘美’的关注与推崇是苏霍姆林斯基德育思想的鲜明特色,同时也更加丰富地体现了他的赏识教育的思想。他认为每一位学生都是美的,在他们精神世界中都有美好的愿望与追求。只要通过教师的发掘与赏识,使学生能感受到自身和身边的美——首先是人性的、心灵的,还有科学的、自然的、人群的、自身的、家庭的、社会的……学生就会更加理解美、珍爱美,最终能创造美,从而构建美满人生,创造美好的道德世界。”
综上所述,教师的职业道德始终体现着对美的追求,并且美育的实施和教师对美的探索也是德育的方式和目标。当代教师应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实践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的训导,并将审美意识融入师德之中,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