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作者】 卢珊
【机构】 山东省临沂沂河实验学校 276000;
【摘要】 新课标的阶段目标,在书面语表达的教学方面,在不同的学段,用了不同的概念:第一学段(1-2年级)是“写话”,第二(3-4年级)、三学段(5-6年级)是“习作”,第四学段(7-9年级)是“写作”。课标的制订者的初衷自然是好的,是想作教学梯度的区分,使不同学段有不同的要求。但由于这些概念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积淀了种种分歧的见解,在教学实践中也曾产生了不少值得反思的问题,因此,有必要对这种区分的利弊作进一步的探讨,使之真正有利于教学与学生的书面语能力的形成与发展。更多还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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